书艺公社

 找回密码
 快速注册

快捷登录

搜索

正在浏览本主题的会员 - 0 在线 - 0 会员(0 隐身), 0 游客

  • 只有游客在线
查看: 19415|回复: 6

【转】如何面对丧失文化身份的中国书法

[复制链接]
发表于 2008-3-25 03:38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
马上注册,结交更多好友,享用更多功能,让你轻松玩转社区。

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,没有账号?快速注册

x
当我们把《兰亭序》当作书法“作品”的时候,中国书法的文化身份已经丧失。   
# I7 h0 x: E* ]/ u; [因为……   8 w. R" z5 D$ r, ^* i
当我们把书法当作“作品”的时候,中国书法的文化身份已经丧失。  
, a. m# y! y1 e- H3 l& W因为……   
5 `3 V& s4 q5 D- J" q当我们把王羲之当作“书法家”的时候,中国书法的文化身份已经丧失。  
8 m& D0 m4 i; m& F因为……   
' r: C4 d! Y; x6 l/ n. ^: c5 y当我们把书法家当作“身份”的时候,中国书法的文化身份已经丧失。  , T% Q, `) d4 K/ E5 P* D- @) A
因为……   4 ?2 V- M1 u3 a; b+ d
当我们把书法当作“职业”的时候,中国书法的文化身份已经丧失。    T0 o" e3 Z  m0 s+ z
因为……   , M7 g/ V1 P( p$ T* L2 k7 m
当我们把书法当作“艺术”的时候,中国书法的文化身份已经丧失。  + P9 i' d9 |: ?9 ], c" m
因为……   
. A9 n" p9 ?& s4 n当我们把书法当作“展览”的时候,中国书法的文化身份已经丧失。  ' s( i# M( [! ]- `& [. t
因为……   
" |8 W9 P( m4 G! W, h0 ]当我们把书法当作“比赛”的时候,中国书法的文化身份已经丧失。  # b' [" o( P# E; E" v
因为……   8 p6 Y9 q1 e' w) @% `. U
当我们把书法当作“作秀”的时候,中国书法的文化身份已经丧失。  : y- y% @8 k$ i2 y$ o% d
因为……   & l3 x4 Z& l5 _; x' d) y
当我们把书法当作“权力”的时候,中国书法的文化身份已经丧失。  
- {" |, |6 T+ W因为……   5 o: T( G0 a$ o5 N6 C, _
当我们把书法当作“文化”的时候,中国书法的文化身份已经丧失。  
! C: ~! m3 f6 ^0 {2 U( m因为……   # X9 T; a  }- I8 O7 v
当我们面对丧失文化身份已久的中国书法的时候,首届中国书坛兰亭雅集启动了。  
* e! S9 x: P0 y9 S  a因为……   
, l% J1 \7 Y, r' U9 J6 M当我听说首届中国书坛兰亭雅集启动的时候,引发了如是断想。  y' M$ x. p; {  x( j! ^
用晋人的说法:是“闻所闻而来”;但愿,我也能“见所见而去”。
7 y% q( [9 J  V0 P, E" C原载《美术报》7月14日31版

! `+ p; I+ [6 H, I4 H4 U
2 E1 z( m; ]% Q[ 本帖最后由 挥风牧云 于 2008-3-26 08:34 编辑 ]
发表于 2008-3-25 07:41 | 显示全部楼层
em2 .
回复 支持 反对

使用道具 举报

发表于 2008-3-27 23:48 | 显示全部楼层
em6 em6
回复 支持 反对

使用道具 举报

发表于 2008-3-29 14:22 | 显示全部楼层
em1 em1 em1 em6
回复 支持 反对

使用道具 举报

发表于 2008-3-29 14:48 | 显示全部楼层
装置---------为''标题''而作
1f0b49f1b5ef646cdb88c44c59c9ce51.jpg
回复 支持 反对

使用道具 举报

发表于 2008-3-29 17:22 | 显示全部楼层
说了半天,我还是搞不清楚" }7 N' t- [; r+ `; C! M5 [3 x
当我们把书法当什么的时候,文化身份才不丧失?
回复 支持 反对

使用道具 举报

发表于 2008-3-29 17:42 | 显示全部楼层
em6 em6 em6 em17 em17 em18 em18
回复 支持 反对

使用道具 举报

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| 快速注册

本版积分规则

本站网友发表的所有内容,均为原作者的观点,不代表书艺公社的立场及价值判断。
网友发表评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各项有关法律法规;尊重网上道德,严禁发表侮辱、诽谤、教唆、淫秽内容;
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;您在书艺公社论坛发表的言论,书艺公社有权在自身所属的网站、微信平台、自媒体等渠道保留、转载、引用或者删除;
参与论坛发帖及评论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。

·版权所有2002-2019·书艺公社网(SHUFA.org) ·中国·北京·
Copyright 2002-2019 SHUFA.org, All rights reserved.
电子邮件:shufa2008@126.com

甲骨汉字对应表 | 说文解字注速查表 | 繁简字转换表 | 干支公元对照表 | 岁时表 | 常用礼语 | 中国历代年号速查表
广告服务 | 联系方式