- 社币
-
- 信誉指数
- 点
- 好友
- 回帖
- 0
- 主题
- 精华
- 阅读权限
- 70
- 注册时间
- 2005-9-30
- 最后登录
- 1970-1-1
- 在线时间
- 小时
- 积分
- 2096
- 点评币
-
- 学币
-
|

楼主 |
发表于 2006-7-9 10:58
|
显示全部楼层
原帖由 丁剑 于 2006-7-9 09:37 发表
, i. l5 c/ Y, u* g. B6 d许多人开始参与这样的讨论了,如果是基于道德批评的层面,我觉得是好事,但我觉得好多人不是这样想的,可惜。
! l7 T F. u( y( T9 a公开的讨论,不可能限制每一个人说什么.+ w; F5 n: {9 ~) e3 u
/ o$ ^, o6 j/ G
我们的目的是在试探和引导.试探可以知道多数人怎么想想什么!引导也是一种试探.公众的方向性是一致的.! _8 \5 Q% v. R; i+ u
) Y5 H( p0 G0 Z+ Y' L6 f( h
大的方向是可以把握的.没有什么了不起的.
, p3 |6 i3 L! t; ^) i3 K6 P; \$ ]( s7 M4 e
我个人觉得:讨论刘炳森的字,不可能不带出刘本人的人品及个人行为上的事.知行合一,这是文化方面的要求,探听隐私,这是社会公众心理.何况刘是个公众人物,那么多影响之下占有那么多财富.
) f: k U8 h4 L) V0 l
: q# l0 f5 x ~附:公众人物是个中性词,有的国家有法律定义,我国暂时没有. |
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