书艺公社

 找回密码
 快速注册

快捷登录

搜索

正在浏览本主题的会员 - 0 在线 - 0 会员(0 隐身), 0 游客

  • 只有游客在线
楼主: 石去枷

书法论坛应该成为广大书法爱好者互相交流学习的地方

[复制链接]
发表于 2006-7-23 18:29 | 显示全部楼层
如果我没记错的话,石开先生也本姓刘的.
回复 支持 反对

使用道具 举报

 楼主| 发表于 2006-7-23 18:46 | 显示全部楼层
我认为作为论坛多发一些像“ 黄惇教授临圣教序电视讲座视频”类似这样的帖子多好,是不是,可以让很多网友学到东西,或者对书法作一些学术性的讨论,总之让大家有所受益。而不要成天劲讨论“XXX现象、XXX人的作品”什么的,因为对待“XXX现象、XXX人的作品”的讨论肯定都有完全不同的看法,其实你一言我一语说来说去又不能真正说服对方,最后往往演变成争吵和互相攻击,这又何必呢是不是?本来都是爱好书法的人,非得伤了和气我认为真是没什么必要。当然,宫版主说的有道理,讨论也能体现言论自由,论坛也能提供这样一个环境,而且我知道这个批评板块的初衷不是让大家来吵架的,所以我才建议版主作为管理者应该把舆论导向到有意义的讨论上,当然,有的网友发表他的看法也不是作为版主能干涉的了的。
3 f/ ?& T1 E0 }
9 I1 R4 m2 n' m/ t宫版主,我实在不知道您是贵版的负责人(在发言时不知道),在此发言也不是针对您这个版块,发言中所说的版主也不是指您。只是前一阵在江湖和贵网站看了很多最后演变成“吵架”的帖子,才有这个想法;可能您也误会了,当然,我现在看此帖发表在这也确实容易让您误会,这不怪您,如果有得罪到你的地方还希望你多包涵了。:handshake不过,您说话也挺尖锐的,呵呵……; M& t3 n, W; R& H9 D% m7 _

( y- ]' Y* _  e- I/ y/ [6 z/ \6 c[ 本帖最后由 石去枷 于 2006-7-23 18:59 编辑 ]
回复 支持 反对

使用道具 举报

 楼主| 发表于 2006-7-23 18:56 | 显示全部楼层
黔墨兄与刘先生没什么关系,我知道黔墨兄是一个具有江湖豪气很仗义的人,而且是一个眼里不揉沙子的人,所以当初看到我父亲对刘先生的评价,有所误解,就“站出来说句公道话”,呵呵,是不是,黔墨兄? 8 ]1 Z; s1 G0 A
1 A/ R, d6 K; j3 z( _
他说话也没什么恶意,而且经过事后沟通,我与他也达成了“求同存异”的见解。
回复 支持 反对

使用道具 举报

发表于 2006-7-23 19:35 | 显示全部楼层
原帖由 石去枷 于 2006-7-23 18:46 发表
  ~$ s( F+ k& ]. v$ R我认为作为论坛多发一些像“ 黄惇教授临圣教序电视讲座视频”类似这样的帖子多好,是不是,可以让很多网友学到东西,或者对书法作一些学术性的讨论,总之让大家有所受益。而不要成天劲讨论“XXX现象、XXX人的作品 ...

! p5 L1 z. I9 U8 H1 b1 w- J  实际你的建议还是很中肯的,老宫说话一贯如此,但不代表攻击,你好像姓刘吧,不过老宫还是称呼你石公子吧,老宫这一代爱好书法篆刻的人对石开先生是推崇备至的,老宫愚笨但十年前始还是狠临过石开先生的印,至今对那方“无意为佳”印所下的功夫自己还沾沾自喜,只是空的其形而已,现在也仍对石开先生的篆刻推崇有加,乃父早已走的远了。
$ i) b# n6 J. d0 K9 Z8 d* F9 l  石开先生走到今天绝非偶然,或者浪得虚名,成就有目共睹,老宫再说就是废话: g; f% g/ j, z
  石公子你可能误会了,老宫仅仅是一介版主,负责人或其他都是扯淡,只是比别人多了点空闲时间,可以多说几句话而已,言差语错再所难免,既然可能有误会,揭过就得。希望石公子常来指教,这是本版及哥几个的荣幸
+ q3 X: g& U8 R$ N# Y  谢谢你的建议
回复 支持 反对

使用道具 举报

 楼主| 发表于 2006-7-23 20:09 | 显示全部楼层
原帖由 宫恩武o 于 2006-7-23 19:35 发表7 h+ c! Y8 H# K/ q
+ ~5 \; _% C7 c0 |
实际你的建议还是很中肯的,老宫说话一贯如此,但不代表攻击,你好像姓刘吧,不过老宫还是称呼你石公子吧,老宫这一代爱好书法篆刻的人对石开先生是推崇备至的,老宫愚笨但十年前始还是狠临过石开先生的印,至 ...
' J1 ?& U/ u: @3 v5 M9 y. \/ i2 V

2 Q% G9 ~% T+ J1 L3 h是的宫版主,我知道您没有攻击我的意思。:)其实我很欣赏像你这样性格的人(还有黔墨兄)属于性格直爽、率真的人。心里有什么看法就直言说出来,即使意见有何分歧也是正常的,我最不喜欢“表里不一,总玩阴险”的人,那样的人让我感到很恐惧,呵呵……
4 v5 y5 E- J2 E6 T9 `0 I+ }; O# I3 c% H# t; w! @8 w0 b2 k9 [
另外我实在不知道版主原来也没什么权利的,也许是我对论坛不太了解,我还当版主就是一个论坛或分论坛的负责人,有很大的管理权限。
) p2 O7 _* V( ~8 Q5 ^
4 W9 J5 j- `: X$ i在网上包括您在内有不少网友喜欢称我“石公子”(现实生活中也有)在此很感谢大家对我的抬爱,不过老实说我不太习惯这个称呼,现实生活中我总说:“我是石开的儿子(没错),但不是公子:)”我认为人与人都是一样的,即使是国家主席也是普通人,只不过他身在那个职位,干的工作与普通老百姓有所区别而已。有人叫我小石、小石同志、我比较喜欢这个称呼:)' F( |* L9 c- q2 G1 |+ g  r7 u
6 i4 p& @( E5 Q9 u. r1 g: c! m
平时上网很少上论坛,因为很多话题与我没什么关系(我对书法不是非常热衷),而且很多人发言喜欢长篇大论(包括我),看的时间长眼睛就抗议了。不过既然版主说了,以后一定多关注!
回复 支持 反对

使用道具 举报

发表于 2006-7-23 20:46 | 显示全部楼层
原帖由 宫恩武o 于 2006-7-23 17:00 发表
1 r: a, s9 v, I0 e$ j8 d* n2 M  这位石先生大概就是石开先生的公子吧,真是幸会,难得你的发言。
" `& n; b! ?& t- {2 \/ i. ?  更为难得的是你“在商不言商”,老老实实卖你爹的字得了,偏说一些是非、敏感问题,像乃父辞去XX职务,对XX不感兴趣,这与你何干,长 ...
0 o0 C: f4 k# ^4 Q

8 E& T% O$ [0 u" }' O: B: x: J1 e+ B
5 V* t/ W6 c4 g5 X9 Q1 v; o# }最后祝石开先生的字卖得好。0 ~: D7 Q; x5 N
) n! f& W; H/ F1 r* K
老公这话说得好!这位石公子来此是为他的父亲石开做广告呢,如此知名度更高,财运更旺!
回复 支持 反对

使用道具 举报

发表于 2006-7-23 20:57 | 显示全部楼层
小石,你爸"连福建书协副主席和中国书协会员的职务都辞去了",不过你爸现在的官做的更大了:国际书法家协会副主席!呵呵......
回复 支持 反对

使用道具 举报

发表于 2006-7-23 21:37 | 显示全部楼层
原帖由 石去枷 于 2006-7-23 18:46 发表( }2 d3 T$ O7 n" |; [: l
我认为作为论坛多发一些像“ 黄惇教授临圣教序电视讲座视频”类似这样的帖子多好,是不是,可以让很多网友学到东西,或者对书法作一些学术性的讨论,总之让大家有所受益。而不要成天劲讨论“XXX现象、XXX人的作品 ...
0 e" q- U" ~/ H- O6 V
喜欢你的建议,不喜欢你的性格。; u$ a" U  S+ b% }3 W* ^! j6 }
七尺男儿,只要建议是对的。说就说了。怕什么。不要太在意他人的反对和说的是非。多向你父亲学习。
回复 支持 反对

使用道具 举报

发表于 2006-7-23 21:50 | 显示全部楼层
原帖由 祝永红 于 2006-7-23 21:37 发表
+ w3 |- h" ~4 y: k4 \
/ m& N$ K$ I% ?$ ?! X8 s  g8 F喜欢你的建议,不喜欢你的性格。
$ J8 N  h' o) n  p( n# g七尺男儿,只要建议是对的。说就说了。怕什么。不要太在意他人的反对和说的是非。多向你父亲学习。

8 \8 \. N! j8 w2 C6 {- s) @0 h& ?) l) Q5 X+ i) f/ }& K

" D9 P4 t% `( ^8 v( }
, K7 J0 a3 ~, x, X$ `' p' G:victory::handshake:handshake:handshake
回复 支持 反对

使用道具 举报

发表于 2006-7-23 22:13 | 显示全部楼层
原帖由 wscz22 于 2006-7-23 20:57 发表
7 S8 R6 `: d6 G# b8 Y, d7 V, H小石,你爸"连福建书协副主席和中国书协会员的职务都辞去了",不过你爸现在的官做的更大了:国际书法家协会副主席!呵呵......

5 N* W2 V( Y$ }9 n3 q看来石开有“篡权夺位”的野心啊!!!
回复 支持 反对

使用道具 举报

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| 快速注册

本版积分规则

本站网友发表的所有内容,均为原作者的观点,不代表书艺公社的立场及价值判断。
网友发表评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各项有关法律法规;尊重网上道德,严禁发表侮辱、诽谤、教唆、淫秽内容;
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;您在书艺公社论坛发表的言论,书艺公社有权在自身所属的网站、微信平台、自媒体等渠道保留、转载、引用或者删除;
参与论坛发帖及评论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。

·版权所有2002-2019·书艺公社网(SHUFA.org) ·中国·北京·
Copyright 2002-2019 SHUFA.org, All rights reserved.
电子邮件:shufa2008@126.com

甲骨汉字对应表 | 说文解字注速查表 | 繁简字转换表 | 干支公元对照表 | 岁时表 | 常用礼语 | 中国历代年号速查表
广告服务 | 联系方式