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楼主 |
发表于 2005-7-27 09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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对“生命的生机与活力”的表现就是书法的内容
符合汉字的字意嘛 1 J; Z" n, u+ w9 k/ l8 s6 @8 t7 o f
很显然不是3 R7 A, ^' O2 y( Z; a. U9 ~$ d
符合所写文字所表达的文学性嘛5 D) V9 C$ X# @% P' {
如果有人拿<兰亭序>作例,那么我要说你比较一下就清楚了,从整体的感觉到具体的"之"字等,在其他帖上,大王不也都是那样表现的吗
9 A4 g& ~3 @/ x这说明 与文学性没有多大的关系1 g! a8 A9 V, A5 Y
书法与汉字的字意无关,也与文字所表达的文学性无关,与什么有关呢?
/ P% \. V1 G) B6 L与儒道思想有关) @ P, J0 M& j! }' w6 Q
汉字书写要符合儒道的思想观念6 a8 {: J( L* ]8 d4 _
我想书法通过可见的笔画和形状,进入一种透着中国传统文化精神的意象世界,来隐喻自然(社会)—人—汉字—生命之间的内在关系。体验和追求的是“与道冥同”、“以形写神”、“神似之似”,是注重主观表现的结果。书法形式之美,既要符合阴阳八卦之“理、象”,又要深合社会人伦之“礼、义”,也须暗合人之“情、性”。这种既合情又合理更合礼的形式,正是中国传统文化呈现的一个普遍特征。这种审美意识的开拓,是书法对中国文化的主要贡献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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