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楼主: 果儿

质疑中国书协六届新人展征稿启事中若干事项的合法性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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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楼主| 发表于 2008-5-29 15:45 | 显示全部楼层
书协每年要搞很多书法展览,收到的征稿大概有几十万件,这些作品的去向如何?就是卖废品收入也很可观,还有评审费、赞助费、地方政府的拨款是如何支配的,接受过审计吗?依法纳过税吗?大量征稿启事显失公平,存在大量虚假成分,缺乏法律依据,明显违反了《广告法》的有关规定,谁来制约他们的违法行为。
1 u; X, |0 K* l+ ?* n他们不是企业法人,不归工商部门管理,工商的有关法律和规定不能制约他们;% z1 t( W  O) Q4 q9 N' G
他们是免予登记的社会团体,没有在民政部登记,不归民政部管理,国务院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不能制约他们;
3 z$ i: ], [* X6 |8 \+ A: x) B% B5 F他们不是政府部门,不实行首长负责制,不受行政监察等法律法规的约束,不是政府官员,也不用上报财产。; }% J" E: [. Q6 u8 z+ t/ W
他们没有进行税务登记,不用是一般纳税人,大量的钱财到手,税务部门管不了。
% n" s! j  X- d" r他们只有权利,没有义务,许多法律法规对他们没有约束力。. _* V- ?  e3 i6 P3 W3 ~
他们什么也不是,不是公民、不是法人、不是社会团体、不是行政机关、不是中国***领导的职能部门、他们接受的是中宣部的业务“指导”(不是领导)的社会团体。
# I9 I% t% l5 P& H5 l" [他们什么也不是?但他们又无所不能,搞培训、办展览、办杂志、拉赞助......,他们什么都可以拿评审费、参展者的作品、地方企业的礼品......,他们在艺术活动中把才能发挥到了极致:吃、喝、拿......甚至骗......0 R! S+ ~" s% }1 F0 Y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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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 本帖最后由 果儿 于 2008-5-29 16:02 编辑 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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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08-5-29 15:50 | 显示全部楼层
布衣版主,这个帖子延续到现在,问题已经集中在对书协性质、办展资质等等的定位上了。这个问题由新人展征稿启示引出,但实际已远远超出”启示“本身范围。
- Y2 ~1 n( `6 o5 f8 o. Q  z( J! H& q: x+ Q, |) _* T
不管是不是如刘正成先生所言涉及解决社会团体体制问题,通过对这些问题的探讨,对所有关注、参与这个问题的人来讲,都是一个增强法律意识、学习法律法律知识以及相关社会知识的极好机会。
1 D. Y% J) t! u# W
* n% v4 F/ `& m; r& J7 {: {因此建议,能否将此话题单独拿出来另开专贴,以吸引更多的人、更多的不同声音参与进来。
, M) \7 A/ B, s/ S9 q) F, m
8 y! q6 F$ K0 X2 I对于结果不必奢望过高,体制问题决不是简单到几个帖子、几句争论就可以解决。通过讨论,能引发些思考、学点知识足矣、足矣。* v4 j0 O0 g" |$ ?+ k# Q
+ k& H& R5 F+ P3 M& M4 U
这里楼层太高,其中一些言语更与讨论无关。: R- X; Q/ X. T7 b0 q
4 }3 X9 N6 @7 S# F8 m* |2 T
当否,请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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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楼主| 发表于 2008-5-29 15:58 | 显示全部楼层
原帖由 阿拉木 于 2008-5-29 15:50 发表 8 F- Y6 |: m# E! j
布衣版主,这个帖子延续到现在,问题已经集中在对书协性质、办展资质等等的定位上了。这个问题由新人展征稿启示引出,但实际已远远超出”启示“本身范围。
: b- e0 X$ k2 Z
' X: u" F1 q- k$ q4 w) A/ t4 V不管是不是如刘正成先生所言涉及解决社会团体体制问 ...

" m4 a" _. F0 L  ^+ F; Q最好作一个比较全面的总结,把有价值的内容整理出来,进行讨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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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08-5-29 15:58 | 显示全部楼层
[quote]原帖由 王堂兵 于 2008-5-29 15:28 发表 ( f& y) i8 F1 h( y. l
另外,我提出一点关于文艺类最高奖的认可问题。我不知道协会(学会)是否无权发奖,但至少大家都知道,美国奥斯卡是学会类奖,而电影人更钟情更认可的是这个奖,而不是美国政府的那个奖(有一个,但名称记不得了)。好比香港的金像奖和政府的金紫荆奖,中国的金鸡百花奖和华表奖这些。而搞书法的人,肯定更认可中国书协的全国奖,而不是文化部的群星奖。所以,有些事情不是简单的条条块块就可以说清的。[/quote]
0 B" y* c" S: _" w. S- t王堂兵的这段话,与刘正成的这段话“果儿从健全法治社会的角度提出了一个重要问题:是改革原有的建国初期党政不分的统战体制,还是由政府从全社会的视野出发,大力从民间做起建设现代公民社会的文艺社团,从而依法委托操作国家意义的文艺活动?”好像有暗合的意思。
8 @5 ^: c8 j$ v" U2 q
: w+ }% ?9 ]) q3 R9 ^8 _2 O但是,拿“美国奥斯卡是学会类奖”与“中国书协的全国奖”相较,我看是欠妥的。不仅从体制上,还是从艺术上,中国书协都代表不了,“依法委托操作国家意义的文艺活动”,更不用说其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,从其评委资格的人选上及评审规范的制定上看,是不具备权威性,代表性,学术性等。其他的也就不用说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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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08-5-29 16:02 | 显示全部楼层
原帖由 阿拉木 于 2008-5-29 15:50 发表 , u8 J  \  |' k
布衣版主,这个帖子延续到现在,问题已经集中在对书协性质、办展资质等等的定位上了。这个问题由新人展征稿启示引出,但实际已远远超出”启示“本身范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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* {+ ]4 ^: o+ [; ~' S, b. N% _; O, N* O9 H不管是不是如刘正成先生所言涉及解决社会团体体制问 ...

/ b7 C# C; p# L" m6 k你的建议非常好!我完全同意,这要取得搂主与网站的同意,我表示支持!em1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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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08-5-29 16:10 | 显示全部楼层
其实,搂主的此主题贴是她的这个:
; p  K3 A/ y0 b: u5 U0 w果儿视点——评说中国书协与国展(#32#43——#56继续评说...)
' L5 C0 ~" b/ d. N( o地址 http://www.shufa.org/bbs/viewthread.php?tid=90948&fromuid=447674 {, C7 h" J( K& {2 N- N" ]
帖子的延伸,许多问题,在这个帖子中都涉及到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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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楼主| 发表于 2008-5-29 16:12 | 显示全部楼层
原帖由 琴岛大布衣 于 2008-5-29 15:58 发表
. n. r" }3 r- f7 N[quote]原帖由 王堂兵 于 2008-5-29 15:28 发表 6 Y8 v, x" [) Y# c5 w. B2 R
另外,我提出一点关于文艺类最高奖的认可问题。我不知道协会(学会)是否无权发奖,但至少大家都知道,美国奥 ...
$ G. v2 R9 n# D4 Y3 T7 k$ h
奖励主要有:
5 B  o4 \$ J. w- q8 E1、政府根据法律法规对个人和单位作出的奖励,如对举报偷税漏税者、举报追捕逃犯的线索者等,文化部有代表政府对文艺工作者作出奖励的职能。
( t/ Y- i, y% Z+ R# n2、行业协会对本行业表现突出者的奖励,如商会、旅游协会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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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08-5-29 16:22 | 显示全部楼层
原帖由 果儿 于 2008-5-29 15:45 发表
+ |* A8 u/ Z9 L+ o4 C8 I0 @7 M. `9 F书协每年要搞很多书法展览,收到的征稿大概有几十万件,这些作品的去向如何?就是卖废品收入也很可观,还有评审费、赞助费、地方政府的拨款是如何支配的,接受过审计吗?依法纳过税吗?大量征稿启事显失公平,存在大量虚假成分,缺乏法律依据,明显违反了《广告法》的有关规定,谁来制约他们的违法行为。5 D3 k3 `' c6 X- 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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他们不是企业法人,不归工商部门管理,工商的有关法律和规定不能制约他们;# E* I. W" I6 ?/ o3 k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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他们是免予登记的社会团体,没有在民政部登记,不归民政部管理,国务院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不能制约他们;- o( h% i% Q/ h/ y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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他们不是政府部门,不实行首长负责制,不受行政监察等法律法规的约束,不是政府官员,也不用上报财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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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 C, `. {& q" S0 J% G他们没有进行税务登记,不用是一般纳税人,大量的钱财到手,税务部门管不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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+ b4 I, R: F. E2 v: q7 u他们只有权利,没有义务,许多法律法规对他们没有约束力。7 F" M7 }$ m: P% U' M0 {2 O: Z

$ Y+ Z! G" g' j9 e; d2 G他们什么也不是,不是公民、不是法人、不是社会团体、不是行政机关、不是中国***领导的职能部门、他们接受的是中宣部的业务“指导”(不是领导)的社会团体。+ y: L. [$ \: @% S; G& y- y; y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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他们什么也不是?但他们又无所不能,搞培训、办展览、办杂志、拉赞助......,6 x) M8 `( {4 }" y. w6 l$ e& q5 q, B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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他们什么都可以拿评审费、参展者的作品、地方企业的礼品......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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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 F! _; C* a6 k: d) C. k2 O他们在艺术活动中把才能发挥到了极致:吃、喝、拿......甚至骗......
  X. Q; H+ ?2 r( o) h; N
em1 深刻!犀利!!尖锐!!!em14
& k' J+ z* a, Q! Z7 ^# z! e$ q: @3 t5 i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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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楼主| 发表于 2008-5-29 16:28 | 显示全部楼层
现有的展览体制已经严重阻碍了中国书法艺术的发展和传播,在一般人看来中国书协属于中宣部领导下的部门,是政府部门,他们到外地举办活动、游山玩水是下基层视察工作或关心人民疾苦、体验生活,几乎所有费用由地方政府承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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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楼主| 发表于 2008-5-29 16:30 | 显示全部楼层
入选书协举办的展览,可作为一个加入中国书协的条件之一,于是地方书协纷纷来和中国书协“联合举办”展览,统称“国展”。其实是在用书协会员的资格做交易。许多地方官员或政要、富商都有幸入选,成为书协会员,手迹的身价陡增,又是需要批条子接工程的、拉关系的就不用再用现金、名烟、名酒的方式“结算”,只要问官员“卖字”就可以,使一些官员的收入从非法变为“合法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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