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楼主: 虫甬

尴尬“网”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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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楼主| 发表于 2008-8-14 15:46 | 显示全部楼层
原帖由 许三多 于 2008-8-14 15:18 发表
" W; C0 h" k9 Y8 p+ H6 O7 ^! [有同行、没同利,同样做网络,有人做的生龙活虎,有人做的成了富翁。% a! [  |0 @5 k! e' c8 Z7 r5 b) w
楼主却做的尴尬,想起来范伟说的“做人的差距咋就这么大捏?”6 B+ f& A. h5 k/ R" _# O1 {2 c
em3 em3

( T4 E* q- _9 n- |是啊,“做人的差距咋就这么大捏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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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楼主| 发表于 2008-8-15 19:53 | 显示全部楼层
山力:  e& J1 j. u0 l9 @% |: J
尴尬“网”事的帖子我已经发了。
& }1 A! R* B. g: l* y2 _
http://bbs.shufa.cn/viewthread.php?tid=89859&extra=page%3D16 @; p! J" a& I- d! A1 s
“艺术杂谈版主”麻烦给下了。
6 j/ s8 g! a+ T
留言时间: 2008-8-14 16:02:5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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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楼主| 发表于 2008-8-15 19:53 | 显示全部楼层
□□:; k  t: ?! @, S/ l4 m
    呵呵,真是一个人为财死,鸟为食亡呀,兄如此做法,不死也难,你既然发了我们的短信,为什么我的论坛你就不敢带上链接,你既然可以叫置顶,你为什么你先跟我沟通。不过无所谓了,发了就发了吧。你需要的可能就是这些吧。呵呵
, P; i) ^' w- i: f; E
留言时间: 2008-8-14 17:39:5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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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楼主| 发表于 2008-8-15 19:53 | 显示全部楼层
山力:

# s: H5 I0 Z. }1 D6 P4 R1 S
    我虫甬当了两年多的版主,从来不曾在管辖的栏目中将自己的帖子置顶(专栏除外),更不会叫别人置顶。
0 w, m$ O' r+ a4 @2 }1 b) H
之所以给你周总发短信,是想让你去看看,我有没有在胡说。

; z( Y. W. ?+ z" m* x; r. E  g我不想给你的论坛做链接,是不想再替你去做广告(当然也很难免,好像已经有人去做链接了)。

* Q. X8 d+ x- B, W% g5 ^另,“艺术杂谈版主”好像还没有下吧。
9 k( a& W% K1 _

7 J% `  V3 F. O( I' d2 `
留言时间: 2008-8-15 0:41:2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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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楼主| 发表于 2008-8-15 19:54 | 显示全部楼层
周样:
& j* I3 A: }/ A
$ l: I. T( W! f/ r! `私下聊天变成公开发布,呵呵,这位老兄真有能耐。哈哈哈。我现在郑重声明,此事未经我的许可发表,我有权要求书法网删除此贴关于我的任何信息。请书法网管理员查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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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楼主| 发表于 2008-8-15 19:54 | 显示全部楼层
"不过无所谓了,发了就发了吧。"- H! k. ^% ~* w  `
此话说得好像余音尚在耳边缭绕哈!$ K! u( N& F, W( W* I7 z6 ^
其实我的初衷只是想打工,挣一些辛苦钱养家糊口,哪里会想搞得现在这么复杂呢?
2 O! c% u& s. v( t( C( l* ]! @: {& Y' u0 _' Q+ |
    因为我这几个月的打工记录全在短信上,如果不能公开短信的话,我的尴尬如何诉说?" d% `/ _! e4 c8 G
. D* K" }3 n5 j0 d7 v
    如果单单只是发我的一面之辞,也会显得突兀,所为也将对方的短信也公开,才能看到事情的全貌。
/ M; }# H. g) i* j
  (当然这里面也涉及到周总的隐私权利方面的问题,这也是我几天来一直在考虑的问题,所以我作了一些技术性的处理,用“□”代替具体人名、论坛名称等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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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楼主| 发表于 2008-8-15 19:55 | 显示全部楼层
周样:
% g/ Y, `/ ?+ s9 q+ Y
. Y, }, x6 I0 a应该是你想复杂吧,复杂就复杂吧,没有什么的。我还是那句话,发了就发了吧。因为我们网站的政策是按我们自己的发展要求来提出的,公平,公正,公开,没有什么需要掩饰的。还要感谢这位老兄如此卖力的发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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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楼主| 发表于 2008-8-15 19:55 | 显示全部楼层
书法网管理员:
2 @% a$ `, |; Z* m/ R
+ F" E" U' Q: s3 E
原帖由 周样 于 2008-8-15 10:26 发表 . x& |. H. G3 A- ^: h6 w2 `. T1 l
网站编辑先生,你怎么对我的要求不理不问呢??不过我来书法网也不是一天两天了。书法网行事风格应一惯如此的。em4
对周样兄言:
% P0 k8 M' I0 s5 J( \/ ^5 Q% l; O1 L# m1 k( Y4 p2 Y
周样兄是书法网的老朋友也是书法网目前在职的版主,感谢先生对书法网的厚爱和支持,有关这篇主题的处理,书法网表态如下:
% z, ]$ m3 v/ I% f2 {3 }$ X- e
7 K# R& `/ J4 Q一:尊重网友发表言论自由,在不涉及国家及相关法律的前提下
% X4 X" _" h  E$ I( i/ X# P
& a+ j- @: P  l二:事件双方同等享有在本主题和本网站展开讨论的权利
( H" f9 n5 A- V  |% C5 ]( ?% f" d, l. Y0 l
三:网站也将随时关注事态的发展,保留对主题的处理权限9 o, v4 p. N1 ?' G

5 P$ N6 G* U, I四:讨论过程中请遵守本网的发帖规则,比如在非广告专题内发布广告等行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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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楼主| 发表于 2008-8-15 19:55 | 显示全部楼层
周样:
0 \6 q9 _# h; s9 O* G$ ]' W8 N* o
$ O/ p4 N" X1 h: `$ k( u6 h引用:
原帖由 虫甬 于 2008-8-15 10:11 发表
+ q/ q! ?+ g* F2 K* w: S
' a7 n7 d6 C# s0 ]7 }* O- b% ^. e"不过无所谓了,发了就发了吧。"
( c( z+ H% ^: ]6 p" k' ?此话说得好像余音尚在耳边缭绕哈!. `% X: q4 ]; I( f3 U6 y
其实我的初衷只是想打工,挣一些辛苦钱养家糊口,哪里会想搞得现在这么复杂呢?
2 |5 g" t$ |- g( a2 f. o8 a  {% Z$ P/ X5 V3 t! Q. L/ p1 m: i
     因为我这几个月的打工记录全在短信上,又没有获得我认 ...
, a7 S3 k0 S7 ?) |! _* e$ b8 ]9 x
如果仅是发些短信交流,短信里列举了很多没有实行计划(需要自己身体力行的计划)。就可以算是打工的话,这样的工打得也真的很舒服。如果是涉及我的新论坛发帖的话,我们有出台的带薪制度,达到要求的,工资自然会发放(这个广大网友可以监督,我们第一月的带薪版主的名单很快就会公布。注:我的网站开通时间是7月28开通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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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楼主| 发表于 2008-8-15 19:56 | 显示全部楼层
还是玩网络的,什么是创意的概念都弄不明白!
' Z4 D, W0 l  I  {% x( w: \; l  ~你周总在给工艺师设计茶壶样式是很轻松的劳动吗?# k1 X0 t* y) u& q4 p. A
你不会认为,只有类似于搬搬帖子这样计件工作才是最能体现劳动价值的吧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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