- 社币
-
- 信誉指数
- 点
- 好友
- 回帖
- 0
- 主题
- 精华
- 阅读权限
- 80
- 注册时间
- 2004-9-5
- 最后登录
- 1970-1-1
- 在线时间
- 小时
- 积分
- 6686
- 点评币
-
- 学币
-
|

楼主 |
发表于 2007-6-22 16:48
|
显示全部楼层
原帖由 丁剑 于 2007-6-21 12:54 发表 : j7 s% ~8 g8 L, R
3 t7 S3 ^5 n$ S r% G$ E
如果硬要谈标准的话,标准就是在你之前的你认为的经典,就社会层面来说就是以往的经典。% I# }6 H4 C8 S" F y
, v0 }6 _' C( E( h# O6 g |* g, f
... 2 r- N; t9 s+ ^( P, a7 P2 n
9 q; T3 S5 I2 p" g$ f% j/ h/ S这样说是有一定道理的!但从宏观上讲,书法审美的标准有艺术的,亦应有社会的。' @0 \5 {; ], ^$ o
& b- r, {- t; w# ~5 l3 O' P丁版在此提及的“标准”,实际是艺术标准或(标本),如果是标准的话,那应该是这些“经典”的抽象;除此,还应有一个社会标准,就是时代的审美偏好,表现为大众认可程度。, |# v- s& ?. s& r6 p/ f# O
) F, P+ I( s! m8 ?
晋尚韵、唐尚法、宋尚意、元尚态……,这说明在这些历史进程之中,是有较普遍的、被社会认可的审美偏好的,如同评价美女的汉喜瘦,唐爱肥是一样的。今人尚什么?最终做出选择的是审美主体——书法受众,书法家是书法美的生产者,书法家不能把书法搞成自娱的工具,自己创作,孤芳欣赏,而应把作品交给市场、让大众做出选择。创作——受众检验——再创作——再检验,以至创作主体与审美主体相适应,才能打造出这个时代真正的书法艺术品。如果相反的话,把受众看作“下士”,没有欣赏、评鉴书法作品好与坏的资格,你认为“好看的”,是“毫无艺术水平”的,而你看起来“丑的”,才是创作者要奉献的“真正书法”,那无异于把书法置于绝境! |
|